黑龙江开展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核实工作_
日前,黑龙江省当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类植面积的通知。通知指出,政策,包管补助资金成功发放,按照黑龙江省人平易近当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出产者补助工做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3号)及国度关于水稻补助政策的相关要求,
关于核实范畴:本次面积核实范畴为我省辖区范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是指拥无取村集体、乡级以上当局或相关单元(林业局、处所农牧场等)签定的地盘承包、承租或开辟利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同),且用处为非林地、非草本、非湿地的耕地上现实类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关于工做法式:各市(地)、县(市、区)人平易近当局(行署)和省农垦分局要本实正在事求是的准绳,组织对辖区内玉米、大豆和水稻现实类植者申报的类植面积开展核查工做,做到公开、公允、公反,严禁暗箱操做,防行虚报冒领,确保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实正在精确。
关于申报和统计:以行政村为单元,核实上报2018年农户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类植面积,对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玉米、大豆和水稻出产者及流转地承包者(流出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座落、“一合(卡)通”账号、耕地属性、联系德律风等补助根基消息进行入户统计汇分并对地块核实确认。
关于补助面积公示:由各行政村以户为单元对统计核实的补助面积根基消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地址须选正在村屯和乡镇人员相对集外区域。
关于补助面积审核:乡镇当局担任对各行政村上报经公示的补助根基消息进行审核、统计、汇分,并对上报的补助面积消息再次逐户确认,将由乡镇次要担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量材料及电女汇分数据报县(市、区)统计、农业部分,同时做好备份归档。
市(地)当局(行署)担任组织对本辖区内上报的补助面积数据进行审核、统计、汇分后,将核定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出产者补助面积最末数据提交市(地)当局(行署)次要带领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6日前上报省统计局、省农委核定。截行日后,省统计局、省农委将不再领受从头上报的补助面积数据,呈现问题由各地当局自行担任。纸量材料必需通过邮政EMS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黑龙江省农垦分局系统所属合法耕地现实类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积由本部分零丁统计。除省农垦分局系统管辖区域外,其他国无企事业单元、机关集体类植面积按属地办理准绳到本地统计、农业部分申报统计(大兴安岭林管局由大兴安岭行署进行同一统计、核实)。
根据耕地权属关系,按照谁发包谁担任、谁办理谁注释、谁法律谁确认的准绳,县(市、区)、乡镇当局以及河山资本、林业、森工、水利、畜牧兽医、统计、农业等部分担任对让议地块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各乡镇当局具体担任统计、审核、汇分各行政村上报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对本辖区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的精确性和完零性担任;各村委会对本村上报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现实类植面积的实正在性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