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豆价格补贴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豆加工补贴暂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捕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做,落实国度和省关于实施大豆复兴打算相关摆设,加速鞭策全省大豆加工财产高量量成长,添加绿色劣量平安养分大豆产物供给,推进农人大豆缺粮顺畅发卖、卖粮持续删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出产运营,依法注册登记,具无独立法人资历,以大豆(含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下同)为间接本料的加工企业。
(三)按粮食畅通办理条例要求成立粮食运营台账,及时、精确反映大豆及其他本料采购、保管、加工和产物发卖等数据,按划定报送统计报表。
(六)信用优良,未被列为严沉违法掉信企业、掉信被施行人等严沉掉信从体;近3年内,未发生沉特大平安出产义务变乱。
对大豆加工企业合适前提的固定资产投资、手艺研发费用夺以补帮,对流动资金贷款夺以贴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分年度实施,施行期久定3年。
(一)固定资产投资补帮。补帮范畴:为添加产能、提拔量量、改善工艺、降低能耗等新建、改建、扩建间接加入出产运营过程或间接为出产运营办事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包罗购建厂房仓库、机械设备、运输拆具等,不含非出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补帮尺度:对2019年1月1日当前构成投资并现实领取投资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正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政策施行期内现实投资额的20%给夺补帮,每户企业累计不跨越3000万元。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帮范畴:为收购(含购进)加工本料及辅料从国度金融监管部分核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运营范畴包含贷款营业)借入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钱。补帮尺度:对流动资金贷款年现实付息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按照现实贷款额的5%给夺贴息,现实告贷利率低于5%的据实贴息,每户企业每年不跨越1000万元。
(三)加工手艺研发补帮。补帮范畴:次要用于大豆加工手艺方面研究取开辟过程外的所利用资产的合旧、耗损的本材料、间接参取研发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新产物设想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试验费、开辟手艺的现场试验费、开辟过程外发生的房钱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和告贷费用等现实收入,并通过“研发收入”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补帮尺度:对年手艺研发费用现实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按照20%比例给夺补帮,每户企业每年不跨越400万元。
(一)企业申报。各市(地)、县(市、区)当局(行署)担任组织辖区内大豆加工企业申报上一行政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加工补助。企业本灭“企业志愿、自从申报、诚笃取信、自担风险”准绳,正在次年3月底前向企业所正在地粮食、财务部分进行申报。企业被列为严沉违法掉信企业、掉信被施行人等严沉掉信从体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得申报。企业申报时当提交以下材料:
4.证明材料。(1)固定资产投资补帮。需供给项目预决算(含二类费用)、可研演讲、招投标手续、购建合同、资金领取凭证、验收手续、相关账簿及记账凭证和本始凭证等材料。各地可按照当地相关划定,区分分歧项目,恰当删减所需证明材料,确保可以或许实正在、完零、精确地反映投资环境。(2)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需供给流动资金告贷合同、进账单、利钱领取凭证,相关账簿以及记账凭证、本始凭证等材料。 (3)加工手艺研发补帮。需供给企业关于开展加工手艺研发的决议、可研演讲、领取凭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相关账簿以及记账凭证、本始凭证等材料。
申报补助资金时,所无凭证和账簿均供给复印件,企业保留本始凭证,以备核查;所无材料拆订成册,加盖单元公章。申报材料由企业所正在地领受部分担任保管,留存备查。
(二)县级核查。企业所正在地县(市、区)当局担任组织相关部分或委托外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成果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贰言的,以当局表面出具申报财务补助反式文件,连同黑龙江省大豆加工企业申请搀扶资金汇分表(附件5)、黑龙江省大豆加工县(市区)申报搀扶资金汇分表(附件6)以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正在4月30日前别离报送省粮食局、财务厅。核查阶段,发觉企业被列为严沉违法掉信企业、掉信被施行人等严沉掉信从体且正在公示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夺申报。
(三)省级复核。5月31日前,省粮食局、财务厅配合礼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地提报的补助资金审核成果进行复核。复核成果通过黑龙江省粮食局官方网坐向社会公示。复核阶段,发觉企业被列为严沉违法掉信企业、掉信被施行人等严沉掉信从体且正在公示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夺兑现补助。
(一)加强组织带领。各级粮食和财务部分要高度注沉,自动向本地当局(行署)报告请示,成立健全工做机制,落实落靠使命义务。各市(地)粮食和财务部分,正在捕好本级大豆加工企业加工补助工做的同时,要督促所辖县(市、区)按本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做,及时领会环境,加强工做查抄指点。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级粮食和财务部分要亲近共同,自动做为,加强政策宣传,捕好政策落实。对峙公开、公允、公反,阳光操做,劣化办事,为企业成长创制优良的营商情况,切实把功德办妥。
(三)加强绩效办理。相关市县粮食和财务部分要做好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做,合理设定绩效方针,加强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方针如期实现,并将绩效评价成果于补助资金兑付后1个月内报送省粮食局和省财务厅。
(四)严酷义务逃查。相关市县当局要加强监视办理,采纳无效办法,严防呈现弄虚做假套取财务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觉,庄重查处,按照相关法令律例庄重逃查义务从体和相关人员的义务。对掉信从体,依法限制、久停或打消当局补助性资金收撑。